《巫婆城堡創藝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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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巫婆城堡創藝館》購物金使用說明
 實施期間 
2005 年 6 月起,至本網站公告購物金活動結束為止,而公告結束起,未用完之購物金須於一年內使用,逾期將無法再使用,且恕無法兌換現金!
 獲得購物金辦法 
每消費 50 元可兌換購物金 1 元,未滿 50 元,不得兌換購物金,例如:消費 199 元,可兌換購物金 3 元。
運費不列入購物金計算範圍內。
當次消費所增加的購物金將於結案七日後生效,會員可至我的帳號內查詢。
 使用購物金辦法 
每 1 元購物金,可抵扣消費金額 1 元。
當次消費所產生之購物金,當次消費無法抵扣,可於將來任何一次消費時抵扣。
每件商品均有最高之可抵扣購物金,詳見各商品說明。
運費恕不能用購物金抵扣。
額滿免運費之計算依扣除抵扣之購物金後計算運費,例如:滿 1000 元免運費,而此次購買 1050 元,不使用購物金或使用 50 元以下購物金,可享免運費,如使用 60 元購物金,則本次實際消費金額將變成 990 元,因未滿 1000 元,將須另付運費。
未用完之購物金,恕不得兌換現金。